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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证监局痛批:部分IPO企业高层考试作弊、辅导机构得过且过
时间:2023-05-24 17:47:33 浏览:1162次

    近期,山东证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辖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于2015年以来辅导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由此可以看出《通报》涵盖的时间跨度较大,主要从辅导对象、辅导机构两个方面分十条进行总结。从这份《通报》中可以看出其辖区内的上市辅导工作有不少乱象。


“一出好戏”?有受辅导人员考试作弊,屡教不改



  关于辅导对象方面的问题,除了公司本身存在的治理流于形式、内部控制存在瑕疵、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等,《通报》关于受辅导人员的描述格外引人注意。



  《通报》指出,个别接受辅导人员未能牢固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具体的表现包括“在证券市场知识测试过程中不遵守考场纪律,更有甚者,在监管人员多次提醒、劝阻后仍不停止作弊行为”,这段内容可以说是画面感十足。一般来说,接受辅导的人员都是拟上市企业的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然而他们之中竟然有人考试作弊甚至屡教不改,这种不遵守考场纪律的学生才会做出的行为却发生在企业高层的身上,的确令人咋舌;更有甚者“以社会地位高、工作繁忙为由不参加辅导培训,或者在不符合免考条件的情况下申请豁免参加证券市场知识测试”;并且还有人员“证券市场知识测试成绩距合格线存在较大差距”。综合起来讲就是,有部分接受辅导人员逃避学习、逃避考试、考试作弊、屡教不改、考试不及格。



  除了考试,部分人员在考场外也有不少“幺蛾子”,比如“向辅导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资料不完整、不准确”,“未按要求向中介机构提供完整银行账户信息、刻意隐瞒涉及辅导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凡此种种都能刷新旁观者的认知。



  部分辅导机构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



  作为“受教者”的辅导对象中有人花招频出、各种“整活儿”,而作为“施教者”的部分辅导机构反而不作为、得过且过。



  《通报》针对辅导机构指出四条:辅导工作针对性不强、尽职调查工作不扎实、对异常情形未能保持职业审慎、“三道防线”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比如“‘重保荐,轻辅导’,辅导工作走过场”、“辅导计划、实施方案和培训内容照搬模板、千篇一律”;还有“个别辅导机构辅导培训效果不佳,未通过证券市场知识测试的接受辅导人员较多,个别接受辅导人员甚至多次补考亦未通过知识测试”,这下就和前文提到的考试乱象匹配上了,就好比学生逃课、作弊、不及格,老师不闻不问、任由野蛮生长。



  记者还注意到,“辅导机构执业停留在法规规章的最低要求,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也就是说部分辅导机构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通报》所举事例有“个别辅导对象主要生产要素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明显差异,辅导机构对此未予以关注”等,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那么相关项目的辅导质量的确堪忧。



  对于种种问题,《通报》在最后要求各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应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然而上市辅导不能只靠监管的鞭策,相关主体更应当提升自觉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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